18类商标分类的原则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0-09-05 浏览量:48704

商标代表着企业的形象,对企业来讲是至关重要的,它是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标识。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一般是限于核定的商品、服务或者类似的商品、服务上。也就是说,我们在申请商标时,只有正确的进行商品或者服务的选择,才能全面、充分的维护自己的商标专用权,下面麦汇网就给大家说说18类商标分类的原则是什么?

18类商标

18类商标分类的原则是什么?

(1)制成品原则上按其功能或用途进行分类。如果各类类别标题均未涉及某一制成品的功能或用途,该制成品就比照字母顺序分类表中其他的类似制成品分类。如果没有类似的,可以根据辅助标准进行分类,如按制成品的原材料或其操作方式进行分类。

(2)多功能的组合制成品(如钟和收音机的组合产品)可以分在与其各组成部分的功能或用途相应的所有类别里。如果各类类别标题均未涉及这些功能或用途,则可以采用第(1)条中所示的标准。

(3)原料、未加工品或半成品原则上按其组成的原材料进行分类。

(4)商品是构成其他产品的一部分,且该商品在正常情况下不能用于其它用途,则该商品原则上与其所构成的产品分在同一类。其他所有情况均按第(1)条中所示的标准进行分类。

(5)成品或非成品按其组成的原材料分类时,如果是由几种不同原材料制成,原则上按其主要原材料进行分类。

(6)用于盛放商品的专用容器,原则上与该商品分在同一类。

以上就是麦汇网给大家分享的18类商标分类的原则是什么?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从商标的这个定义中,我们也看到,对商标进行分类有很多个可以切入的方向。一般地,商标可以按照是否注册、商标的知名程度、注册商标的不同使用对象、商标的构成要素等角度对商标进行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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