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起名的四大禁忌你要注意了!

发布时间:2020-08-21 浏览量:51536

很多商标注册人对商标注册没有足够的认知,一味的标新立异,在商标的名字上过于追求个性或是一意孤行,导致了一厢情愿的商标以及逃不过驳回的命运。很多企业有资源,有心打造自己的品牌,想要一个理想的“商标名称”,但是对于商标起名的禁忌尚不知晓。下面麦汇网就给大家说说商标起名的四大禁忌。

商标起名

一、商标起名禁忌——名人

想要通过抢注名人注册成自己的商标是很多人“乐此不疲”的一件事,利用名人的效应来蹭热度为自己的生意加上一把火,我们熟悉的很多名人,比如文学领域的莫言、科学领域的屠呦呦、体育领域的易建联、音乐领域的郎朗等等都曾躺过枪。

然而商标法明确公众人物姓名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就是要防止市场竞争者通过“搭便车”的方式来扰乱市场秩序。今年高院出台的新规再次明确政治、经济、文化、宗教、民族等领域公众人物姓名不能注册为商标。因此,即使注册也会被驳回!

二、商标起名禁忌——国家

有些商标的申请人为了追求商标名气的高大上,就特别想和国家的重要机构攀上亲戚。比如注册故宫、天安门、人民大会堂等等来凸显商标的重量级别,还有的以“国”字辈来彰显品牌的认可度,为自己的品牌增加筹码。

“国酒”、“国酿”这样是绝对不能通过商标的审查的,“国酒茅台”的商标就一直未被审查通过。法律具有严格的规定,国家名称、县级以上地名、具有政治意义的名称或图案等,这些都是国家明令禁止的商标,就算提交一万年,也是一个被驳回的结果!

三、商标起名禁忌——傍品牌,擦边球

傍品牌是一种不正当竞争的现象,主要指将知名的商标注册成为自己的公司商号,以便混淆公司名称与品牌名,试图使消费者误以为知名的品牌就是该公司生产的,从而扩大销路获取利润。本来与品牌毫无关系,偏偏要在商标、企业名称上,将自己的企业或产品与品牌产品千方百计扯上关系,这种极易造成消费者误认和混淆的“傍品牌”现象,不但严重侵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直接影响到市场经济的良性有序发展。

山寨、傍品牌、擦边球的商标注册是一种混淆公众的不良行为,更是一种侵权行为。虽然我们在市面上会看到很多的山寨品牌扰乱视听,但其实很多的大品牌已经将一些有可能被山寨的商标进行了注册,这就是防御性商标,比如大白兔集团还注册了“大灰兔”、“大花兔”,可口可乐注册了“雷碧”、娃哈哈注册了“娃娃哈”等。

四、商标起名禁忌——剑走偏锋

这种情况比较辣眼睛,为了出名提高品牌的曝光度,有的商标申请人选择“剑走偏锋”不走寻常路,坚持将“个性”进行到底。只要能吸引人,什么“小三”、“败家女”、“潘金莲”、“王八蛋”、“草泥马”等等都敢拿来试一试。

无疑,这种词汇属于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的词汇,容易对人、社会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是官方坚决抵制的,稍有触及驳回没商量!我国《商标法》明文规定作为商标使用易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商标是企业产品与服务的品牌标识,不仅是企业形象的代表,也体现着相应的文化内涵。为了确保商标注册的公正与合理,我国的《商标法》特别规定了商标注册标准,还规定了禁止注册商标的多种情形。以上就是商标起名四大禁忌的相关内容,想要了解更多内容,欢迎联系麦汇网在线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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