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标法中对注册商标是怎样进行审查的?

发布时间:2020-08-17 浏览量:51790

注册商标是现在很多公司都需要的企业资源,对于公司发展来说,更是非常重要,如果没有这一资源的话,在市场竞争上,将会失去很多优势,所以现在有很多人会在企业经营之前,先获取注册商标,但是由于懂商标方面的内容,所以难免会造成自己申请的注册商标被驳回,那么今天麦汇网小编就来说说,商标法中对注册商标是怎样进行审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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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出台的商标法中,有明确规定为第二十七条申请注册的商标,凡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由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第二十八条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第二十九条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注册商标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第三十条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第三十一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申请注册商标是现在很多企业都会办理的业务,所以对此方面的一些准备和提前了解是非常有必要的。这样才能够更好的确保您的企业权益不会受到一些损失,当然,如果您不是很了解这方面的内容,欢迎您随时致电或是咨询麦汇网。我们会有职业的客服人员会为您解答你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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