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商标独占许可与一般许可有什么区别?

发布时间:2020-08-17 浏览量:50973

随着商标注册的愈发困难,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商标交易来获取一枚商标,而商标交易的形式除了商标转让之外,还可以通过商标使用许可来进行。但是,许多准备进行商标交易的企业便有些糊涂了,不知道自己该选择哪种方式进行商标交易,今天麦汇网就来给大家说说成都商标独占许可与一般许可有什么区别?

成都商标

成都商标独占许可与一般许可有什么区别?

成都商标独占许可是商标使用许可中的一种,又称商标专用许可证,即商标所有人允许他人在指定地域内使用其注册商标,不仅同一区域内的同一注册商标不得许可第三人使用,而且商标持有人也不能使用商标许可证。商标独占许可必须在许可合同中明确规定商标专用许可证,并严格按照协议履行当事人(许可方和被许可人)的义务。

商标的一般许可是商标使用许可的另一种方式。商标权人(许可方)在指定区域行使注册商标使用权后,允许另一方保留使用注册商标的权利。同时,有权在同一地区对同一注册商标的第三方许可使用。

二、商标使用许可证注意事项

1、商标注册人必须符合商标法的商标申请人资格。

2、许可他人可以使用的商标必须是注册商标。

3、许可他人的商标应当与注册商标一致。

4、许可他人指定的商标,不得超过商标认可的商品和服务的范围。

5、商标许可的期限不得超过注册商标的有效期。

6、未经许可方许可,被许可人不得授权他人重新使用商标。

7、许可方应监督被许可方注册的货物的质量,被许可方应确保货物的质量。

两者都是成都商标的许可方法,但两者之间原则上存在差异。商标独占许可是将商标专用权(专有权)转让给被许可人,而不将商标所有人的“所有权”转让给被许可人。商标许可人签字后,商标权人(许可方)不得在同一地区许可他人使用,不得在同一地区自己使用该商标。

如果实力较强的企业;商标许可一般来说往往是授权给国际性的企业,进行品牌委托,并且获得巨大的利益。而小型的创业公司,往往对于短时间内拥有商标的使用权,是只需要自己使用的,适合刚刚起步,急需商标,资金不够充足的企业。总的来说,商标转让和商标许可各有利弊,企业可结合自身情况进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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