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商标撤三的方法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0-08-14 浏览量:52130

通常注册完,拿到商标注册证对于商标申请人来说都可以松口气了,但是事实并非如此,注册过的商标如果使用不当的,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尤其随着商标注册越来越便利化,国民品牌意识的觉醒,商标注册量与日俱增,商标一标难求,注册商标被他人以连续三年不使用为由申请撤销的案件越来越多。下面麦汇网就给大家说说防止商标撤三的方法有哪些?

商标撤三

什么是商标撤三?

指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简称撤三)。(对他人提出商标撤三是扫清商标申请障碍的有效手段)。

规范、正确使用核准注册满三年的商标

《商标法》第四十八条明确规定,商标的使用,是指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行为。

商标使用,遵循怎么申请怎么使用的原则,但因很多企业对这个原则的认知不是特别有意识,高院也相应出过一些意见:《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指出,“实际使用的商标与核准注册的商标虽有细微差别,但未改变其显著特征的,可以视为注册商标的使用。”因此,商标权人在规范、正确使用注册商标时,未改变显著特征的行为也可以认定为有效使用。

包括在名片上的使用、办公场所上的使用以及发票上的使用都属于有效的使用证据。后续我们将为大家分享更多的实际案例。

值得一提的是:没有实际使用注册商标,仅有转让或许可行为,或者仅有商标注册信息的公布或者对其注册商标享有专有权的声明等的,不宜认定为商标使用。

如果商标权人因不可抗力、政策性限制、破产清算等客观事由,未能实际使用注册商标或者停止使用,或者商标权人有真实使用商标的意图,并且有实际使用的必要准备,但因其他客观事由尚未实际使用注册商标的,均可认定有正当理由。

防止商标撤三的方式一

首先,要做好商标使用证据的留存,保护好使用了商标全称的相关发票、合同或协议、广告宣传、产品包装、产品检测报告、商标印制证明材料等。做好证据留存,避免撤三风险。

防止商标撤三的方式二

商标使用中还需要做好商标监测。商标监控是企业维护商标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之一,通过商标监控,不仅可以及时得知商标动态,令企业迅速做出反应,避免不必要的损失,还可以及时制止他人“搭便车”等侵权行为,以免企业品牌信誉度受到影响。

防止商标撤三的使用证据一

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的具体表现方式包括:

(1)商标以任何方式直接使用在商品上。

(2)商标使用在商品外包装、容器、标签或附加标牌上等。

(3)商标使用在与商品销售有联系的交易文件资料上,包括产品说明、介绍手册、发票、销售协议、票据、收据、单据、商品进出口检疫证明、报关单等。

对取得商标注册证的商标可以过一段时间提出重新申请一次(是快到三年时提出重新申请),虽然需要花费一点费用,但是相对商标被撤销的风险要值得多,但别忘了申请人要一致。另外企业还需要对商标如实正确使用,避免使用不当造成不符合商标法意义上的使用,且各种证据材料方面有一定时间体现,有实力的企业可以定时地对使用证据进行公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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