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商标转让如果商标连续3年停止使用是否会被撤销?

发布时间:2020-08-03 浏览量:53666

商标是企业的灵魂。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企业重视商标注册,一个企业拥有多个商标的情况比比皆是。商标注册成功后就能高枕无忧了?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企业注册商标后要按规定使用,注意防范“商标撤三”、商标过期被注销等风险。今天麦汇网就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品牌商标转让中在满足下列条件商标是会被撤销的:

品牌商标转让

一、商标连续3年停止使用被撤销的解读

1、必须是“连续三年”停止使用。即停止使用行为的状态不间断的持续3年以上,而不能是停止使用行为状态累计3年以上。如果中间有过间断,即中间曾恢复过使用,均应重新开始计算。

2、关于3年的计算。一般认为,3年的计算应该是申请撤销注册商标之日起,向前倒推3年。比如:申请人是在2012年7月1日向商标局提出撤销某注册商标的申请,那么判断是否存在停止使用的时间段,应该是2009年7月1日到2012年7月1日。

3、关于停止使用的理解。“停止使用”中的“使用”,应当是注册商标的规范使用。

4、品牌商标转让中没有停止使用的正当理由。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39条的规定,注册商标持有人提出停止使用的正当理由的,不予撤销。

二、哪些是注册商标停止使用的正当利用

1、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一般指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和战争等情况。如果这些因素发生,导致生产经营无法进行,进而导致商标无法使用的,构成正当理由。

2、政府政策限制

由于政府政策的存在,特定的商品的生产销售无法进行,导致商标无法使用。政府政策限制一般包括政府禁止特定种类的商品销售禁令、进出口限制、生产经营前置性审批或许可等。在“GNC”商标撤销案中,商标权人就主张,鱼油类产品属于保健食品,应当经过卫生部的审批才能进行生产销售,由于无法获得审批,所以无法使用商标。

3、破产清算

企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不能再进行生产经营,因此自然无法正常使用商标。

品牌商标转让中如果注册商标长时间搁置不用,不仅其他人不能合法使用,造成商标资源浪费,同时也会造成商标管理机关管理资源的浪费。

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就要被撤销,当然是以“没有正当理由”为前提条件,也就是说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才可以被撤销。以上就是关于商标连续3年停止使用是否会被撤销的相关内容,想要了解更多内容,欢迎联系麦汇网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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