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商标申请的注意事项以及地理标志申请注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0-07-28 浏览量:54612

随着企业对品牌意识的逐渐提高,对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申请的需求也逐渐增加。那么在申请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时有哪些注意事项呢,跟随麦汇网小编的脚步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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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注意事项

1、《受理通知书》仅表明商标申请注册已被商标局受理,并不表示申请已被核准。

2、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的,如果对驳回决定不服,申请人可以自收到驳回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3、申请注册的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被提出异议的,如果申请人对商标局的异议裁定不服,可以自收到异议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4、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在提出申请之后但尚未核准注册前仍为未注册商标,仍须按未注册商标使用。如果使用该商标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不影响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该行为的查处。

5、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办理续展手续。商标注册人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在期满后的6个月的宽展期内提出,但须缴纳受理续展注册迟延费。宽展期满后仍未提出续展申请的,商标局将注销该注册商标,如果原注册人想继续拥有该商标专用权,则须重新提出注册申请。 

二、地理标志申请注册的注意事项 

地理标志注册申请,除提交上述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所需材料外,还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地理标志所标示地区的人民政府或者行业主管部门授权申请人申请注册并监督管理该地理标志的文件。 

(二)有关该地理标志产品客观存在及信誉情况的证明材料(包括:县志、农业志、产品志等)并加盖出具证明材料部门的公章。 

(三)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地域范围划分的相关文件、材料。 

相关文件包括:县志、农业志、产品志中所表述的地域范围,或者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地域范围证明文件。 

(四)地理标志产品的特定品质受特定地域环境或人文因素决定的说明。 

(五)地理标志申请人具备监督检测该地理标志能力的证明材料。   

申请人具备检验检测能力的,申请人需要提交检验设备清单及检验人员名单,并加盖申请人的公章。 

申请人委托他人检验检测的,应当附送申请人与具有检验检测资格的机构签署的委托检验检测合同原件,并提交该检验检测机构法人证书、检测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及检验设备清单、检验人员名单,并加盖其公章。选择优秀的商标申请机构,能有效帮助企业提高商标申请通过率,减少企业花费的时间和不必要的成本损失。麦汇网拥有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核通过的商标代理资质,优质代理商标申请、变更、转让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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