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商标撤销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发布时间:2020-07-27 浏览量:55123

商标作为现代标志承载着企业的无形资产,是企业综合信息传递的媒介,对品牌的宣传推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国家商标局对违反商标法及有关规定的行为作出决定或裁定,使原注册商标专用权归于消灭的程序。依照我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基于法定的事由,商标局可以决定或裁定撤销注册商标。对此,下面就由麦汇网为各位讲讲申请商标撤销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麦汇网-申请商标撤销

商标局在收到申请人提出的撤销申请后,商标局将通知商标注册人,限其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提供该商标在上述三年时间内的使用证据或者不使用的正当理由。逾期不提供使用证据或者证据无效的,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对商标局的撤销决定不服,商标注册人可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上述所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时间的审查,是从商标局收到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申请文件日起向前推算三年。

需提供的文件和材料:

第一、《商标代理委托书》: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需提供盖有申请人章戳的委托书。大陆以外地区的申请人要在中国申请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的,必须委托商标代理机构进行。

第二、《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申请书》:委托代理机构申请注册的,由代理机构制作。

第三、被提撤销注册商标的《商标公告》复印件;以及对被撤销商标使用情况的说明。

二、法律对商标撤销的规定

第四十一条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

第四十四条规定,使用注册商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

(一)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

(二)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

(三)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

(四)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

以上就是麦汇网为各位讲解的有关申请商标撤销需要提供的材料介绍,相信各位对于申请商标撤销需要注意和了解的事项,可以有一定的认识,若各位还想要了解更多有关申请商标撤销需要提供材料的问题,欢迎到麦汇网进行相关问题咨询吧!更多关于商标注册的资讯,欢迎到麦汇网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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