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商标申请中如何办理商标注册证补发?

发布时间:2020-07-24 浏览量:55716

众所周知,《商标注册证》是商标注册人拥有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证,上面载明了商标注册号、注册人名义和地址、核定使用商品/服务的类别、核定使用的商品/服务项目、商标图样注册日期以及有效期等信息。《商标注册证》遗失或者破损,商标专用权信息就不完整,对商标注册人的专用权保护也无从谈起。因此,《商标注册证》遗失或者破损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补发。下面麦汇网就给大家说说重庆商标申请中如何办理商标注册证补发?

重庆商标申请

重庆商标申请办理补发《商标注册证》的申请人,应交送《补发商标注册证申请书》,商标图样5张,注册人还应当在《商标公告》上刊登遗失声明。

通过商标代理组织代为办理的,应附送《商标代理委托书》。

补证申请书填写的申请人名义、地址、商标注册号、商标图样应与原注册证一致。

如补证与变更名义一起办理,应分别交送《补发商标注册证申请书》和《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申请书》,补正申请应以变更前的商标注册人名义提出。在办理补正时,如原注册人公章已作废的,应由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或县级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证明。

补正与转让同时办理的,应分别交送《补发商标注册证申请书》和《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补正申请应以转让人名义提出。

因《商标注册证》损毁而请求补发《商标注册证》的,应当将损毁的《商标注册证》交回。

商标注册的实质审查程序

经过形式审查合格的商标注册申请件,进入实质审查程序。实质审查通过对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商标是否违反《商标法》规定的禁用条款,商标是否与在先权利相冲突等3个方面进行审查,商标局认为符合《商标法》规定的,进行初步审定。对初步审定的商标,由商标局发布《初步审定商标公告》晓谕公众。对于不符合《商标法》规定的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局予以驳回。

商标局认定商标经过修改可以初步审定的,发给申请人《商标审查意见书》。

修改的内容为:将商标法规相冲突的部分文字或图形、仰或部分指定使用商品放弃申请。

申请人在收到《商标审查意见书》后,按照意见书上所提项目和要求进行修改,并在收到意见书后15天内将原商标注册申请书件和《商标审查意见书》一并报送商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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