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商标注册中商标注销与商标撤销区别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0-07-24 浏览量:54981

商标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不少企业开始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作用,为了防止商标被抢注而注册大量的防御商标,但商标成功注册下来后迟迟不用,一部分企业选择注销商标而另一部分企业商标到了期限不使用就被他人撤销了;下面麦汇网就给大家说说南京商标注册中商标注销与商标撤销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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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的注销,是指注册企业放弃注册商标专用权,商标局取消其商标注册的程序。注册商标的撤销,是对违法违章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的一种手段。注册商标的注销与撤销,都直接导致注册商标的终止,即注册商标所有人丧失其商标权,因而不能再得到法律对该商标的保护。

南京商标注册中注销和撤销的区别是:注销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自动放弃使用注册商标上报请注销或期满不请求继续使用注册商标而被注销;撤销则是注册商标所有人违反《商标法》的有关规定而受到商标局的行政处理,是采取强制手段终止其商标权。

注册商标被注销或撤销后,原商标权所有人虽无权再继续使用注册商标,但注销或撤销之前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必然在一段时间带来有该注册商标标识的商品存在于流通环节。因此,从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出发,《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自撤销或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不予核准与该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以免在市场上发生冲突,造成混乱,使消费者产生误认。

1、注册商标有效期届满,6个月的宽展期已过,而商标所有人扔未提出续展申请,或虽在有效期或宽展期内提出续展申请,但未获核准的。

2、注册商标所有人因停产、转产、停业或其他原因不再使用注册商标自愿放弃其商标权,并向商标局申请注销注册商标的。

3、因商标所有人死亡,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无人要求继承其注册商标的。

南京商标注册中注册商标所有人申请注销其注册商标,应向商标局寄送《商标注销申请书》,并说明理由,同时交回原《商标注册证》,商标局将该商标从《商标注册薄》中注销,并予以公告。因有效期满不再申请续展,或无法定继承人致使商标权丧失的商标,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收缴《商标注册证》,商标局办理注销手续,并刊登商标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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