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商标注册中撤销商标注册的情形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0-07-23 浏览量:54983

注册商标被撤销的情形有哪些?对于商标,许多人认为只要注册成功后,就无后顾之忧了,可以不用去打理商标了.然而事情并非如此,在注册成功商标后,还有许多后期需要维护的工作.而注册商标被撤销也有许多种情形,只要符合其中一个,就有被撤销的风险,今天麦汇网就给大家说说东莞商标注册中撤销商标注册的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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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商标注册中撤销商标注册的情形有哪些

一、连续三年不使用

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撤三”成功后,商标注册人将失去该商标的专用权。当然,商标注册人也是可以申诉的,这需要你在规定时间内向商标局提交有效的商标“使用”证据,或者说明商标不使用的“正当理由”,如不可抗力、政府政策性限制、破产清算等。

二、到期不续展

《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有效期满,还需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申请续展;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商标将被注销。

三、违法《商标法》的规定

《商标法》中明确了对摹仿驰名商标、恶意抢注商标等行为的处理规定,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商标,自其注册之日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均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驰名商标所有人则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可无限期追究相关责任,随时向商评委提出商标无效请求。

四、商标沦为通用名称

企业商标知名度高本是件求之不得的事。但是像拜耳在商标名声大噪后不注重商标管理与保护,导致商标被频繁地用于描述某类产品,那这个商标就失去了显著性,变为某类产品的通用名称。类似的通用名称还有“优盘”、“威士忌”、“白兰地”等。

《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阅读了上面的文章后,相信大家对商标撤销的情形也有一定的了解了,然而随着企业不断的发展,东莞商标注册数量也会不断增多,像腾讯持有一万多个注册商标,也会因为三年未使用商标而被撤销商标,那么其他企业也一样会有这个风险,如果大家有需求的话,可以到麦汇网进行咨询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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