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晋江商标注册中什么是无主商标?是哪些原因造成的?

发布时间:2020-07-20 浏览量:56105

随着商标注册量的增大,商标注册越来越难,当你申请注册一枚商标,却遇到了相同的在先注册商标,而且还是“无主商标”!!!你会不会懵了?“无主商标”这是个啥?这些商标被搁置不用,但却让别人求而不得,下面麦汇网就给大家说说在晋江商标注册中什么是无主商标?

麦汇网-晋江商标注册

什么是无主商标呢?

它的产生途径基本可以总结为申请人出现了一些“意外”。比如公司注册的商标,在公司经营的过程中可以提出注册商标,但是注册商标一般需要一年左右,如果在这期间公司倒闭了,但是商标已经满足注册条件,只是还没有下发注册资质,这时该商标就成了无主商标。如果是个人注册的商标,很有可能是因为商标拥有者发生意外死亡,导致他所注册的商标成为无主商标。

无主商标的成因

(1)注册人商标意识不强

无主商标的出现多是因企业对商标的资产属性认识不够,没有意识到商标是注册人无形资产的重要载体,从而就不可能建立起无形资产的经营理念,故晋江商标注册人因某种原因消亡前会对有形资产做出处置,而往往就忽略了无形资产的存在,从而导致无主商标的产生。

(2)商标注册成功前企业就破产了

注册一个商标通常需要一年左右的时间,如果初审公告后存在异议则时间会更长,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主体之间的竞争往往白热化,新陈代谢节奏非常快,有的企业还未拿到商标就被淘汰出局,让之后注册成功的商标成了无主商标。

(3)法律规定不明确

商标法只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提交《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附送原《商标注册证》,经商标局核准后,将《商标注册证)加注发给受让人,并予以公告。但是,对于转让人因故发生缺位时,谁来充当转让人或谁将成为所涉商标新的所有人,却未加以规定。如果商标注册人消亡前未转让其所拥有的注册商标,则该商标只能注销或等其自然终结即到期不再续展。因此,无主商标大量积淀下来。

目前要在晋江商标注册中无主商标专用权的保护与提高商标资源利用效率中寻找平衡点,恐怕还是需要仰赖法官的智慧——引证商标注册人主体资格消亡时,对于在后申请商标是否应当予以注册,还是需要法院从商标法第三十条的立法本意出发,侧重于从“混淆可能性”的角度进行鉴别和处理。

最新资讯 更多
热门标签 更多
热门专题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