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商标注册中评审与审查标准之间什么关系?

发布时间:2020-07-08 浏览量:58390

根据现实情况,企业想要获取商标,并不是某个公司设计好就可以直接使用的,还具有一定的评审标准,商标注册和商标评审标准以及商标审查标准息息相关,所以当商家决定进行商标注册的时候,首先需要明白的就是温州商标注册中评审与审查标准之间到底有什么关系?

麦汇网-温州商标注册

商标评审标准是商标评审委员会在评审商标争议案件时适用,而商标审查标准是商标局在审查商标注册中适用的。从理论上讲,两者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其法律依据都是《商标法》。因为所谓标准是将法律具体化、细化,而不能背离法律的规定。因此,不能将两个标准对立起来,应当看到两者之间的一致性。但是,由于商标局与商标评审委员会分工不同,导致两者适用的标注也有一定的区别。在实践中,被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可能被商标评审委员会核准注册。

但是,由于商标局与商标评审委员会分工不同,导致两者适用的标注也有一定的区别。在实践中,被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可能被商标评审委员会核准注册。

造成商标评审标准和商标审查标准之间区别的主要原因在于:注商标审查是以审查员个人负责和集体会审相结合的工作方式,而商标评审实行合议制度,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其次,两者面对的情况不同。通常情况下,在商标评审时,当事人能提供更多、更详尽的资料,以支持自己的主张。

而在商标审查中的证据资料没有这样丰富;审查人员与评审人员对事物的认识与判断水平、知识背景也都有一定的差异,也会影响到对评审标准和审查标准的掌握,并进而影响具体商标案件的处理。因此,对商标评审标准和商标审查标准之间的关系既应看到他们本质相伺的一面,也要看到它们之间存在一定的区别。

温州商标注册之假冒注册商标罪内容有什么?

根据《刑法》有关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属于假冒注册商标犯罪。该罪的构成要件有:

1、该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企业事业单位或者个人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情节达到犯罪标准的即构成本罪;

2、该罪侵犯的客体为他人合法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以及国家商标管理秩序;

3、该罪主观方面为故意,且以营利为目的。过失不构成本罪;

4、该罪的客观方面为行为人实施了刑法所禁止的假冒商标行为,且情节严重。

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二十条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以上便是关于商家进行温州商标注册时,对于商标评审标准和审查标准过程中,存在的关系介绍,以及关于温州商标注册中评审与审查标准之间的区别到底有什么的详细介绍,若各位需要进行温州商标注册了解的话,不妨到麦汇网进行在线咨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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