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商标注册公告期间若是被抢注要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0-07-02 浏览量:59404

我们在进行长春商标注册期间,是能够生产和出售产品的,即使是未注册的商标也是能够同样出售的,但是都是不收到法律保护的,因为没有真正名义上的将商标成功注册下来。但是若是在长春商标注册公告期间遭遇被抢注要怎么办呢?我们究竟要如何去应对呢?就让麦汇网来为大家支招吧。

麦汇网_长春商标注册

1.准备商标在先使用知名度、商标被恶意抢注的证明证据,在抢注商标的公告期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递交证明。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在商标局作出核准注册的决定后,就会给申请人下发证件,并予以公告,异议人对该结果不服的,可以依据商标法相关规定,向商标品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该商标无效。

2.当事人在向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异议或争议、主张权利时,应当结合上面所分析的商标抢注行为的构成要件来陈述理由、提供相应的证据。这些证据应侧重于两个方面:

商标注册人在主观上具有恶意的证据,例如双方当事人之间与争议商标有关的商品购销合同、往来函电,商标注册人向权利人索要不合理的高额“商标转让费”的书面证据

权利人在先使用、宣传争议商标的证据,例如权利人与商标设计、商标标识印刷机构之间的委托合同及相应单据,有关商标的广告制作、发布合同,刊登商标广告的报纸、杂志,有关商标商品的购销合同及发票等。

进行长春商标注册公告期间被抢注,我们要如何去解决,在上述文章中已经和大家详细说明了,不知道大家是否已经清楚呢?进行长春商标注册前,我们就应当拿出完全的准备去进行注册,遇到各种情况都不应慌张,而是要谨慎认真的去对待去解决,从而提高自己注册商标的成功率。如果大家对于商标注册还存在其他问题的话,请前来麦汇网进行相关内容咨询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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