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合同一般自什么时候开始生效?

发布时间:2020-06-24 浏览量:59238

商标转让合同是转让方和受让方之间的,双方可以要求在上班转让合同里面增加合同生效日期这项,不过商标转让的话必须要到商标局进行转让申请,商标局下发《商标转让核准证明》并公告,那么麦汇网就来说说商标转让合同自什么时候生效?

麦汇网-商标转让合同

商标转让合同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

1、商标转让合同属于要式合同还是非要式合同

所谓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规定合同具备特定的形式才能成立或者生效的合同。因此合同法第三十九的规定,是否可以认定为商标转让合同属于要式合同,其实并非如此。《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2、商标转让合同的成立和生效

商标转让合同的成立与否纯属于实事问题,其意义在于识别合同是否已经存在,该合同是此合同不是彼合同(即合同的类型化),以及合同行为与事实行为之间的区别。《合同法》明确规定,合同自承诺达到之日成立,就商标转让合同而言,商标转让合同自然也应当自承诺达到时成立。

3、商标专用权的转移

商标转让合同成立并生效只是表明商标转让合同依法对双方当事人具有了拘束力,但是这并不表明商标权发生了转移。《商标法》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二条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确保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综上所述,商标转让合同生效时间一般都是在二者达成共同意见并且签字之后就默认生效的,但也存在着双方通过明确的条文约定了正式开始生效的具体日期,如果有约定的双方就必须按照约定的事项履行各自的合同义务。如果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纠纷请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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