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卫生设备商标双方该注意哪些事项?

发布时间:2020-06-18 浏览量:61188

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商标是必不可少的一样东西,一个新成立的品牌想要在市场站稳脚跟,脱离了商标几乎不可行。在当代社会来说,商标几乎已经成为了品牌在市面上的通行证,没有商标的产品很难获取到消费者的信任度。因此在创立品牌的初期就应该准备一个商标,相比起注册商标,买卖卫生设备商标这一因其耗时短成功率高的商标获取办法,得到了不少创业者的青睐,这也成为急需商标的企业可以考虑的途径。那么下面就由麦汇网为各位讲讲买卖卫生设备商标双方该注意什么问题吧!

麦汇网-买卖卫生设备商标

一、卫生设备商标买卖双方是否是注册商标所有人?

如果转让人不是商标的所有人,不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也就无权转让,可能会导致转让无效的后果。因此,受让人应该在合同签订前仔细确认注册商标的所有人和转让人是否一致。单凭核对转让人提供的《商标注册证》是不够的。因为注册商标有可能已发生转让,转让后的商标受让人不一定会在《商标注册证》显示出来;对于卫生设备商标买卖,商标局一般不会在《商标注册证》上直接变更注册人,而是另行颁发《核准卫生设备商标转让证明》,该证明直接显示商标受让人名称,因此,还需询问转让人该商标是否有过转让,有无转让证明。为保险起见,受让人还是自己到商标局查询《商标注册簿》以进一步确认无误。

二、买卖卫生设备商标是否在有效期内?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申请续展注册。如果转让的注册商标已经超过有效期而又没有续展,转让人对该商标已经不再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那么转让后,受让人自然也不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

三、双方是否买卖卫生设备商标的流程签订书面转让协议?

虽然合同可有口头、书面或其他形式,但根据《商标法》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协议。否则,一旦发生争议,口头转让合同的效力容易被否定。没有签订书面转让协议,如果转让人另行转让他人并经过商标局核准,那么受让人的权利得不到保护。

四、是否必须向商标局提出转让商标申请?

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共同向商标局提出转让注册商标的申请,转让注册商标经商标局核准并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手续由受让人办理,转让人有义务提供一切必要的协助。如果不向商标局提出转让申请,转让行为不生效。

五、买卖卫生设备相同或类似的商标是否一并转让?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未一并转让的,由商标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视为放弃转让该注册商标的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因此,转让人必须将在同一种类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一并转让,不能只转让一部份、自己留一部分,或者将另外一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六、注册商标是否存在许可使用?

如果商标存在许可使用,必然影响到受让人的利益。如果是独占使用许可,受让人使用转让商标更是遭遇到极大限制。因此办理卫生设备商标买卖手续之前,商标所有人必须征得被许可人的同意,按照商标许可合同处理好善后事宜,不得损害被许可人的合法利益。受让人应要求转让人在转让协议中作出承诺,即没有存在任何形式的使用许可或者已经妥善解决存在的争议;并约定转让人违反承诺时的违约责任。

七、买卖卫生设备商标是否存在其他的权利限制?

比如,利用他人的照片、设计图等申请注册商标,必须取得他人的合法许可,并支付合理的报酬。如果未经他人许可,将他人的照片、设计等申请注册商标,无疑侵犯了他人的在先权利,在先权利人可以向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撤销注册商标。如果存在这种情形,转让后的注册商标被撤销,受让人将受到巨大损失。对此,受让人可以要求转让人书面承诺注册商标不存在侵犯他人的在先权利的情形,否则,受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转让人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以上就是麦汇网整理的关于买卖卫生设备商标时,双方进行的买卖卫生设备商标的注意事项。相信各位也能明白买卖卫生设备商标是需要花几个月时间完成,但只要签订了协议,各位就可以在这期间使用商标。若各位需要买卖卫生设备商标,那么就上麦汇网,麦汇网知识产权的海量商标、大牌商标任各位挑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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