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立体商标的限制条件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0-06-17 浏览量:61671

申请立体商标的限制条件有哪些?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世界上各个国家和地区的商标注册范围不断扩大,商标种类也不断扩大,势必会引发出一系列的在法律层面的问题。其中,立体商标作为非传统商标,往往比传统的平面商标具有更强的视觉冲击力,可以更好地识别商品或服务的来源。那么立体商标申请的限制有哪些?下面就是麦汇网今天围绕商标申请话题开始分析解答,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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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立体商标?我们都知道立体商标是由三维标志构成的,而且立体商标要比平面商标更加直观,但即使是以三维标志申请的申请商标与平面商标是一样的,都要具有显著性这个特征来便于识别,不具有显著特点的是不得申请为商标的。那么申请立体商标的限制条件在什么地方?

一、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不得申请为商标

如:食品中的元宵、麻花等,如果允许把元宵、麻花的形状申请为元宵、麻花的商标并独占使用,就等于剥夺了其他生产经营者生产经营元宵、麻花的权利,这就是不公平的。

二、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不得申请为商标

如:电动剃须刀刀片的形状是为了达到一定的技术效果设计的,而不是为了要与其他剃须刀相区别,这就不具有商标的功能。如果允许把这种刀片的形状申请为剃须刀的商标并独占使用就会妨碍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权益。

三、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不得申请为商标

如:钻石特有的切割面造型是钻石具有实质性价值必需有的形状,而这个事实对任何钻石生产经营者来说都是不可改变的。如果我们把钻石特有的切割面造型申请为钻石的商标并独占使用,对其他钻石的生产经营者都是不公平的。

由上文可以看出,在立体商标评审过程中,首先检查商标的功能性再去审视商标的显著性是更加合理的方式。如果立体商标具有了功能性,则直接驳回该商标的注册商标申请要求。立体商标不具有功能性,再考虑商标的显著性,如果其固有显著性不强,则再考虑该立体商标是否通过使用获得显著性进行注册商标申请。如果你对商标申请还有其他不了解的地方,欢迎在麦汇网中了解更多有关商标申请的资料,当然也可直接与麦汇网经验丰富的在线业务客服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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