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池商标买卖之电池商标获取方式有什么?

发布时间:2020-06-17 浏览量:61235

电池类型众多,是属于现代科技类商品,在科技发展的当下,不少的企业为了获取市场消费者客户,会先确定客户的需求,所以因为市场和时代的变化,企业选择了电子产品和科学仪器等设备的生产,生产的电子产品为了能够让消费者知道,自然需要注册商标,所以如果企业想要注册电池商标,那么首先一定要区分电池商标的所属类别,然后再确定如何获取电池商标,如电池商标买卖、电池商标注册电池商标买卖许可,针对这三种形态的商标获取办法,下面就由麦汇网为各位讲讲电池商标获取的方式到底可以怎么选择吧!

麦汇网-电池商标买卖

1、申请电池商标注册

申请电池商标注册是非常传统,且常见的电池商标注册的方法,企业或个人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注册条件、原则和程序,亲自或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向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经过商标局审核通过的商标便是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可以享有商标专用权。

一般来说,申请电池商标注册要经过商标查询、准备材料、形式审查、实质审查、初审公告、注册公告等阶段,在商标注册过程中还存在着商标被驳回、被异议等风险,企业若选择申请商标注册的方式获得商标,则必须谨慎对待,要充分了解《商标法》《商标审查标准》《类似商品和服务分类表》等相关法律条款,熟悉电池商标注册流程,才能提高商标注册成功率。如果做不到这一点,那么,企业还是寻找一家靠谱的商标代理机构进行咨询或代为办理电池商标注册事宜比较好。

2、电池商标许可

我国《商标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也就是说,企业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方式,有偿使用他人的注册商标,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授权使用。

企业可根据需要与商标持有人签订普通使用许可、独占使用许可或排他使用许可,除此之外,还可根据双方意愿选择完全使用许可或部分使用许可,一般来说,希望得到的许可权限越大,付出的报酬就越高。

企业与商标注册人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之后,商标权人将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即可。不过,商标使用许可并不涉及商标权的转移,商标注册人仅仅是将商标的部分权能转让给他人,也就是说,商标注册人在合同到期后有权选择不续签,这就会造成两种后果,要么企业提高商标的使用许可费,利诱商标注册人继续授权,要么放弃这枚商标,但这也意味着企业在商标使用期间进行的宣传推广全部付诸东流,为他人作嫁衣,商品积累下的知名度、信誉度仍随着商标重新回归商标注册人。无论哪一种,对于被许可使用的企业来说,都是一种打击。“王老吉”与“加多宝”就是非常典型的例子。因此,也建议各企业,若选择了商标使用许可的方式得到商标,那么,选择与商标注册人达成战略合作,共谋发展吧!

3、电池商标买卖

我国《商标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注册商标所有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可以将其注册商标出售给他人所有。也就是说,企业可以通过有偿的方式购买他人的电池注册商标。交易双方自由协商,并签订转让协议,随后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经商标局核准后予以公告即可。与商标许可不同,进行电池商标买卖转让之后意味着企业已经获得该商标的所有权,也就是说,这枚商标完全属于购买企业,一旦转让成功,无需再签订其他合同,也不再付出其他费用。

以上便是关于企业为了获取电池商标,而选择将常见的电池商标获取办法进行一一介绍和对比,相信各位对于电池商标注册和电池商标许可,以及电池商标买卖这三种方式能够有一定的认识和了解的,如果各位需要电池商标买卖,或是电池商标注册,都可以到麦汇网进行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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