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局_各类商标侵权行为的认定方式是怎么样的?

发布时间:2020-06-08 浏览量:62440

商标局_各类商标侵权行为的认定方式是怎么样的?商标侵权,是指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那么有关各类商标侵权行为的认定方式有哪些办法?下面麦汇网就来分析分析商标侵权相关行为,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麦汇网_商标侵权

商标侵权行为,是指侵害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根据我国商标法第52条以及商标法实施条例和人名法院发布的相关司法解释,以下行为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一)非法使用他人注册商标导致的商标侵权行为。

指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关于“类似商品”的认定,应以商标注册书中核定使用的商品为准。以普通消费者的眼光看两种商品在功能、用途上是否具有共同点,消费对象、销售渠道是否相同。

对“近似商标”的认定通常应从两个方面考虑:

1、两个商标所使用的商品或服务是否相同或相类似;

2、两个商标的标识的主体部分是否相近似。

具体认定以普通消费者的一般注意力作为评判的主观标准,并采用整体比较与商标显著部分比较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综合判断。实践中多以商标的音、形、义三个要素考察。即读音是否相同;外形是否相近,是否可能导致普通消费者直观上的误认;意思是否相同等来判断。

(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导致的商标侵权行为。

在认定这类商标侵权行为时,不以销售商是否有过错为前提,只要销售商客观上销售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即可认定侵权成立,只不过销售商在证明合法取得商品并说明提供者的前提下,不承担赔偿责任而已。

(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导致的商标侵权行为。

擅自制造是指商标印制单位未经授权或无正当手续而制造商标标识;伪造是指故意制造假冒商标标识。制造和销售商标标识,必须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进行,严禁未经商标注册人委托授权而擅自制造和出售商标标识,更不允许伪造商标标识。

(四)反向假冒行为导致的商标侵权行为。

反向假冒注册商标是指行为人将注册商标人的商品合法取得后,未经其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了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

(五)对驰名商标的淡化导致的商标侵权行为。

该行为是指无权使用人将与驰名商标相同或相近似的商标用于自己的和该驰名商标商品不同类的商品之上,导致消费者对商品来源及其在其他方面与生产者的关系产生误认或混淆,进而使该驰名商标的特殊吸引力与识别作用发生弱化的行为。

(六)将他人注册商标注册域名的行为。

这类商标侵权行为主要有两种类型:

1、为商业目的将他人驰名商标注册为域名的;

2、为商业目的注册、使用与他人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域名,故意造成与他人提供的产品、服务的混淆,误导网络用户访问其网站或其他在线站点的。

(七)将他人注册商标注册为企业名称的行为。

这类商标侵权行为成立的前提是商标申请在先,企业登记注册在后,往往是企业利用他人商标的知名度搭便车的行为,这些企业使用他人注册商标作为企业的名称,误导了消费者,侵犯了商标权人的商标权。

商标侵权后果很严重,除了要承担民事责任,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之外,搞不好还要坐牢。目前,商标侵权的行为多种多样,以上就是麦汇网简单整理有关商标侵权的七种表现形式。若你对商标侵权还有其他不解之处,可在麦汇网上进行更详细的了解!当然在线留言或咨询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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