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修理服务公司该如何买卖商标呢?

发布时间:2020-05-27 浏览量:63178

安装修理是属于服务类商标,所以可以选择第37类商标买卖,下面就由麦汇网为各位讲讲第37类商标买卖的话,是该注意什么有关第37类商标买卖的事项呢?

麦汇网-第37类商标买卖

一、第37类商标买卖的商标分类

第三十七类建筑、室内装修、维修维护。建筑服务;安装和修理服务;采矿,石油和天然气钻探。

【3701】 - 建设、维修信息服务;

【3702】 - 建筑工程服务;

【3703】 - 开采服务;

【3704】 - 建筑物装饰修理服务;

【3705】 - 供暖设备的安装与修理;

【3706】 - 机械、电器设备的安装与修理;

【3707】 - 陆地机械车辆维修;

【3708】 - 飞机维修;

【3709】 - 造船服务;

【3710】 - 影视器材维修;

【3711】 - 钟表修理;

【3712】 - 保险装置的维修;

【3713】 - 特殊处理服务;

【3714】 - 轮胎维修服务;

【3715】 - 家具的修复、保养;

【3716】 - 衣服、皮革的修补、保护、洗涤服务;

【3717】 - 灭虫,消毒服务;

【3718】 - 单一服务。

二、第37类商标买卖的注意事项

1、第37类商标买卖内容

(1)注册第37类商标买卖时,在转让人与受让人签订《转让协议》后,还需共同到国家商标局申请核准,只有在国家商标局核准转让以后,受让人才正式取得商标专用权;

(2)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否则商标局将视为放弃转让申请;

(3)商标局受理转让申请后,对于符合法律规定,予以核准,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则将不予核准。实践中,一些企业与他人签订《商标转让协议》,把转让款支付完并使用商标或者拿到对方的《商标注册证》以后,就不去办理商标转让核准手续了。没有取得商标局的转让核准手续,等于该商标所有权仍在转让人的名下,在法律上转让人仍是该商标的专用权人,受让人并没有取得法律认可的商标所有权,因此我们强调,在订立《商标转让协议》之后,一定要去办理商标转让申请,并取得商标局核发的《注册商标转让证明》,否则对受让人来说,法律风险是很大的。

2、第37类商标买卖核准的程序

(1)向国家商标局提交《转让申请》(采用商标局固定格式并且由双方盖章签字)、转让人及受让人身份资料、转让协议(如果是以商标出资,则需要出资协议、商标价值评估报告等)需要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要提供委托书、资料为外文的需翻译成中文;

(2)商标局受理后将进行审查,主要审查内容为: 转让人是否为商标权人,是否有权出让商标; 转让商标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存在质押而且未取得质押权人同意,是否存在许可使用的备案,是否存在法院或其他权力部门的查封等强制性措施;是否符合“一并转让原则”;是否存在不良影响。

以上便是关于第37类商标买卖的过程中,商标转让双方需要注意的有关商标转让的问题介绍,各位对于第37类商标买卖过程中的注意事项也应该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各位需要第37类商标买卖的话,不妨到麦汇网进行相关咨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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