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存在的争议内容有什么?

发布时间:2020-05-25 浏览量:65360

注册商标争议裁定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注册商标之间发生的有关商标专用权的争执。这种争执,通常是注册在先的商标所有人认为其后注册商标与自己在相同或相近似的商品上使用的商标相同或相近似,提出反对意见,将请示裁定争议的申请送交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那么注册商标存在的争议内容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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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争议申请人对在后注册商标提出争议,应以书面形式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争议裁定,没有请求的,商标评审委员会不会主动对注册商标争议做出裁定;

2、争议申请人是在先商标注册人。这里有两点需要注意:一是只有在先的商标注册人可以行使对抗被争议商标的权利,在后的商标注册人不能以其后注册的商标对在先商标注册人提议争议、对抗在先的商标注册权;二是商标仅仅使用,但没有注册或正申请注册,使用人也不得用来对他人已经核准注册的商标提出争议;

3、争议和被争议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应为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争议和被争议的 商标应是相同和近似商标。否则,不同时具备这两点就不能构成商标争议的条件;

4、争议申请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商标法》规定申请裁定注册商标争议的,应当自被争议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提出,超过期限争议将不被受理(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5、商标评审委员会受理争议后,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限其在收到申请书 副本之日起30 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及有关的证据材料。收到被申请人的答辩书 申请书及有关的证据材料后,商标评审委员会向申请人发送答辩书及有关的证据材料。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相互提供申请书、答辩书及技术材料,有利于证据交换,方便商标评审委员会对事实的认定。如果被申请人逾期未答辩的,不影响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当事人如对争议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内容就是注册商标时存在的争议内容,相信对此大家已经有了大概的了解,若您对商标争议还有其他不懂之处,可在麦汇网上留言或直接与注册商标业务的相关客服联系。麦汇网支持多平台服务,包括商标服务平台、专利服务平台、版权服务平台、国际服务平台、商标超市平台、专利超市平台、知识产权管理软件、知识产权评估服务平台等等服务,为您提供一站式方便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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