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类欧盟商标转让该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0-04-28 浏览量:69955

国际商标和国内商标转让申请是不同的,但是如果购买的商标是属于马德里商标的话,商标转让就和国内商标转让是相似的。可是今天麦汇网要讲的是关于20类欧盟商标转让时,商标买卖双方具体该怎么办!

20类欧盟商标转让

1、20类欧盟商标转让类别

第二十类家具、家具部件、软垫。包含家具,镜子,相框;未加工或半加工的骨、角、鲸骨或珍珠母;贝壳;海泡石;黄琥珀;存储或运输用非金属容器。

第二十类主要包括家具及其部件,由木、软木、苇、藤、柳条、角、骨、象牙、鲸骨、贝壳、琥珀、珍珠母、海泡石以及这些材料的代用品或塑料制成的某些制品。

2、20类欧盟商标转让流程

20类欧盟商标转让流程可以简单分为三个阶段:商标转让前的准备阶段、商标转让进行时、商标转让完成须知。

20类欧盟商标转让就是商标权利人将注册商标的所有权在有效期内转给另外一个人的双方法律行为,因而在商标法实施条例中要求20类欧盟商标转让当事人双方要一起履行商标转让手续。

然而20类欧盟商标转让相关手续的办理并不是简单的商品买卖,这其中涉及到很多与商标权相关的法律问题和注意事项,必须有熟悉相关流程的人来办理,有专业的商标代理人指导。

(1)商标转让前的准备阶段

商标转让双方确认转让意向,签订欧盟商标转让合同;

转让人办理商标公证;

转让申请人自行准备好所有申请文件。

(2)商标转让进行时

申请人将申请文件提交到商标局,缴纳转让相关费;

商标局受理申请,发出--受理通知书;

商标局审查通过,公告后下发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

(3)商标转让完成须知

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权;

受让人拿到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需和商标注册证一起使用;

转让注册商标费500元,整个流程约需时6-10个月。

另外麦汇网要提醒各位商标受让人,也就是注册商标转让中的买家,注册商标的一种特性是时效性即十年有效期。一些专门注册用于买卖的欧盟商标在转让前,可能已经耗费了几年的有效期。因为当受让人把欧盟商标买下来后,要注意查询欧盟商标的有效期年限,及时办理商标续展。

以上就是关于商标买卖双方在进行20类欧盟商标转让的流程和商标分类,相信各位对此能够有一定的认识和了解,如果各位还想要了解更多有关欧盟商标转让的问题,欢迎到麦汇网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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