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标注册有哪些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20-01-09 浏览量:85548

企业在国内拥有自己的商标后,在市场中具有一定的竞争力,并随着企业的发展,许多企业想要扩宽销售渠道,想要进行海外销售,因此就需要办理国际商标注册,由于初次进行国际商标注册,所以很多企业都不知道如何进行,有哪些注意问题。下面麦汇网就为大家分析下国际商标注册有哪些注意事项

国际商标注册

1.申请人必须具有一定的主体资格

申请人应在我国有真实有效地经营场所,若是没有的话,也应当在我国境内有住所,若住所也没有的话,也至少是有我国国籍。非“马德里联盟”成员国的国民,若在我国有其独资或合资企业的话,可以通过商标局提出国籍注册申请。另外,台湾省的法人或自然人均可通过商标局提出国际注册申请,而澳门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人和自然人现在还不能通过商标局提出国际注册申请。

2.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必须已经在我国启动一定的商标注册申请程序

自2008年9月1日起,申请人指定保护的国家是纯“马德里协定 ”成员国的,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必须是在我国已经获得注册。申请人指定保护的国家是纯“马德里议定书”成员国的,或是同属“马德里协定”和“马德里议定书”的成员国,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可以是已在我国提出注册申请的商标,也可以是已经注册的商标。

3.国际注册申请应与国家基础注册或基础申请内容一致

国际注册申请人的名义应与国内申请人或注册人的名义完全一致;申请人地址应与国内申请人或注册人的地址完全一致;商标应与国内注册的商标完全相同,包括颜色完全一致;所上报的商品和服务应与国内注册的商品和服务相同或者不超过国内申请或注册的商品和服务范围。如果国内申请或注册的是在不同商品或服务类别的同一商标,在申请国际注册时,可提交一份国际注册申请,将国内所报不同类别的商品或服务按类别顺序填写在该国际注册申请书上。

4.符合一定条件的可声明要求优先权

申请人在申请国际注册时,如果与国内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相隔时间未超过六个月,那么申请人在提出国际注册申请时,可要求优先权,但应提供国内《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5.不予受理的国际注册申请

凡不符合《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及其议定书共同实施细则》第六条之1、2、3或其中一条的,商标局不予受理该商标国际注册申请。

6.国际注册的有效期满后,如想继续使用的,应当续展注册。

以上就是国际商标注册的相关注意事项,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若是您想要进行国际商标注册,就一定要先了解注册国对商标的要求,这样才能更加顺利的完成国际商标注册。更多关于国际商标注册的问题,请咨询麦汇网客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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