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定商标转让无效的条件有哪些?

发布时间:2019-09-17 浏览量:100834

  知识产权时代,商标已经成为了企业发展的重要基础,但是在进行商标注册的时候,因为商标注册的难度,所以不少人会选择转让来获得合适的商标。不过在我们进行商标转让的过程中,我们知道因为某些因素的存在,可以导致商标转让失效,那么判定商标转让无效的条件有哪些呢?

判定商标转让无效的条件有哪些?

  商标转让无效判定条件:


  1、商标注册证失效。这类情况一般是指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并在六个月宽展期内未提出续展申请,或该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或商标局已注销的商标。


  2、转让擅自改变了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及其组合的。擅自进行变更的注册商标不得转让,且不受法律保护。


  3、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自行改变注册人名义、地址,以及其他事项而未办理变更手续的。


  4、对可能产生误认、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法律规定:对可能产生误认、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注册商标申请,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没有一并转让的。法律规定,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以上就是判定商标转让无效的条件了,所以当我们在进行商标转让的时候,我们需要避免上述的因素,并且需要对待转让商标进行查询,检查是否存在近似、相同或者失效的存在,如果存在上述条件的,那大家只有重新选择一个商标进行转让交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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