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类商标买卖需要如何公证?

发布时间:2019-08-21 浏览量:104758

商标买卖在商标注册获取商标权的的众多方式中,其好处几乎可以和商标申请人进行商标注册相互比拟,毕竟商标买卖是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就此不少的企业商标可以选择商标交易买卖,也可以进行商标申请注册,下面就由小编来为大家讲讲30类商标买卖过程中是否需要进行商标交易公证

商标转让 (2).png

1、商标公证的意义

尽管商标局没有明文规定商标转让一定要做公证,但现在商标买卖双方都会默认要做商标公证,为什么呢?商标公证是商标转让中的一个流程,是从法律层面对商标转让进行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商标公证后各地公证处出具的“商标公证书”可以有效预防民事纠纷,并且作为提交商标局过户的佐证资料,更顺利的进行商标转让过户。

2、商标公证办理资料准备

办理商标转让公证需要准备的材料:

1)转让或受让方是公民的应提交《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转让和受让方是企业法人的,应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本或副本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法定代表人的《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和单位介绍信;

3)转让或受让方是其他组织的,应提交相关的主题资格证明和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以及单位介绍信;

4)转让或受让方是股份制企业的,应提交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同意出让或受让商标使用权的股东会决议原件;

5)注册商标证书、商标所有权证明和商标图案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

以上就是有关30类商标买卖过程中,交易双方需要办理的商标公证书的相关意义和资料准备的情况,相信各位对于方便食物商标注册选择交易的这一方式能够有一定的了解,如果各位还想要了解更多商标类别的商标买卖的问题,不妨到麦汇网进行在线客服咨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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