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销和商标撤销的差别在哪里?

发布时间:2019-08-20 浏览量:104654

  知识产权的发展使得商标注册数量越来越多,但是在商标使用的过程中,我们可能会因为某些因素而失去商标的相关信息,而可能导致失去商标所有权的,主要存在商标注销和商标撤销两种情况,那么商标注销和商标撤销的差别在哪里呢?

商标注销和商标撤销的差别在哪里?

  第一,商标撤销后不可以再申请,而商标注销后能够 重新申请。


  第二,对于商标所有者来讲,商标撤销是被动行为(如被商标局裁定撤销或其他人申请撤销该商标),而商标注销则是主动行为(如主动放弃或主动申请)。


  商标注册撤销分成运用不善的撤销、注册不当的撤销以及争议撤销3种。运用不善的撤销就是指经审查构成商标注册的文字、图形或组合触犯了商标禁用条款的,触犯了合理应用商标注册的义务,应予以撤销;注册不当的撤销包含不附期限的撤销和附期限的撤销,主要是根据商标法第10、11、12、13、15、16、31条的规定来采取不同是撤销方式;争议撤销就是指在先注册的商标注册人,能够对在后注册在同一种或类似产品上一样或类似商标提出争议,并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在后注册的商标。


  商标注册的注销主要是因为商标注册10年有效期届满。商标权利人在续展、宽展期内没有申办商标续展,造成商标局默认权利人不再主张对该商标注册的所有权,注销了该商标。还有一种状况是权利人不再有应用该商标注册的需求,主动申请注销商标。


  上述就是商标注销与商标撤销的差别了,而在我们使用相应商标的时候,如果需要拥有商标的所有权,那么我们就需要避免出现导致商标撤销或者注销的可能,否则将会使得商标所有人失去商标的相关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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