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被撤销的常见原因有哪些?

发布时间:2019-08-16 浏览量:107513

商标申请核准后并不是一劳永逸的,还需要注意注册商标合理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依据商标法规定申请商标撤销,下面麦汇网就来为您讲解注册商标被撤销的常见原因有哪些

注册商标被撤销的常见原因有哪些?

改变商标注册信息

《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

申请人在向商标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时,需要递交一系列的商标注册信息,如地址、申请人名义、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项目等。若改变注册商标系列信息之后,没有及时向商标局办理变更手续,该商标会面临被撤销风险。

应对办法:注册商标信息变更,第1时间向商标局提交变更申请。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或地址的,需将所有商标一并变更。

连续三年未使用撤销

《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应对办法:商标的使用证据是解决“撤三”问题的核心所在。我国现行商标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本法所称商标的使用,是指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行为。”

商标到期未续展撤销

《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应对办法:及时进行商标续展。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有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

商标名称通用化被撤销

《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商标的重要功能是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因此《商标法》规定申请注册商标必须具备显著想。如果注册商标因频繁用于描述指定商品,导致其逐渐成为通用名称,该注册商标拥有的显著性将大大减弱,因此会面临被撤销风险。

以上就是注册商标被撤销的常见原因了,更多商标注册尽在麦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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