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成功后,如果自己不用可以许可给他人使用,那么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有什么条件?
1.应当提交的申请书件:
①一件注册商标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应当提交一份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的申请书;
②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如身份证等);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加盖申请人公章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副本,或经过公证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复印件;
④合同文字使用外文的应当同时附送相应的中文译本;
⑤自行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应当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应当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2.具体要求
①所有书件应当字迹工整、清晰,备案申请书应当用打字机打印;
②许可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上签字或盖章。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加盖申请人的公章;外国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
③申请书的填写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a.申请书上的许可人名称、注册证号、商品或服务名称应当与商标注册证上的注册人名义、注册证号、商品或服务名称完全相同;
b.许可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不得超出商标注册证上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的范围;
c.许可使用的期限不得超过商标注册证上的有效期限。
3.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必须具备以下条款:
①许可使用的商标名称及其注册证号码;
②许可使用的商品及服务范围;
③许可使用的期限;
④许可人对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进行监督的条款;
⑤被许可人在其使用许可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的条款。
4.备案费用。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的规费是:每件商标的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应向商标局缴纳规费300元。
5.备案接受。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通知书的收取: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经审查书件齐备,符合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有关规定的,商标局予以备案,以邮寄方式将备案通知书发给申请人或其代理人。
以上就是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的条件了,更多商标注册尽在麦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