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时容易踩的几个“坑”!

发布时间:2019-06-06 浏览量:118856

商标作为某一商品区别于同类商品的重要标识,商标注册是企业进行品牌保护的第1步,下面麦汇网就来为您讲解商标注册时容易踩的几个“坑”

商标注册时容易踩的几个“坑”!

误区1:先推广企业,后注册商标

企业规模小,初创时期是否注册商标无关紧要,是很多企业容易产生的认识误区。我国商标注册实行“申请在先”原则,即同一个商标,先注册者为商标拥有者。倘若企业成立之初没有及时注册商标,一旦被抢注,将来只会产生两种结果。一种结果是斥巨资买下该商标,另一种结果则是放弃该商标。因此,为避免损失,企业在成立之初就应该申请商标。

误区2:申请商标之前不进行商标查询

申请商标的成功率并不是百分百,商标近似或相同是企业申请商标失败的常见原因之一,商标查询则可以很大程度上避免这种情况。不进行商标查询,直接提交申请,如果存在近似商标或者相同商标,申请将会被驳回。因此在商标注册之前,仔细查询和分析很有必要。

误区3:选用商标考虑因素不全面

商标法中有规定,商标可以是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但并非任何文字、图形都可以作为商标。如公众熟知的地名,商品的通用名称和图形,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材料、功能、用途、重量及其特点的文字或图形等不得作为商标。不少企业在创建商标伊始时往往忽略了商标法的一些禁用条款而导致商标申请失败。

误区4:组合商标不分开申请

文字商标与图形商标是商标的常见形式。很多知名品牌往往既有文字商标,也有图形商标,比如耐克的红对勾和英文NIKE,阿迪达斯的三叶草和英文adidas。如果组合商标不分开申请,一旦文字或图形其中任何一部分没通过商标局审查,该商标整体图案将被驳回。反之,图形商标和文字商标任何一方申请成功,即可以拥有独立使用权。组合商标一起申请,一旦申请成功,无论是图形还是文字都不能再发生改变。因此,建议组合商标分开申请。

误区5:注册的商标用在企业经营的任何产品上

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准予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商标注册成功后并非在所有商品上都享有专有权,对该商标的专有权仅适用于所注册类别以内的商品。即使商标和商品皆为本企业所有,如随意组合使用很可能会造成侵权。

以上就是商标注册时容易踩的几个“坑”了,更多商标注册尽在麦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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