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共存和商标侵权!

发布时间:2019-05-06 浏览量:124976

商标共存这个词其实很早就出现了,而且还是和商标侵权相互出现的。商标侵权和商标共存,这对于企业拥有的商标权或好或坏,一切都需要商标注册申请人考虑清楚。对于商标共存和商标侵权,商标申请人应该如何做出抉择?

商标侵权.jpg

商标侵权和商标共存之间的区别

商标侵权是指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商标共存是指在商业活动中,不同的主体基于商业目的,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使用或基于商业使用目的被核准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在相同法域内同时合法存在。更简洁一些,即在商业活动中,相抵触商标共存于相同的法域内。

商标侵权、商标共存判定方式

1、公众实际感受性

应当结合相关公众实际感受商标的方式以及商标使用的具体情况以及其对相关公众的影响进行比较。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其他近似商标足以造成普通民众的误认,那么该商标即构成商标侵权。

2、商标整体印象

商标产生的整体印象一般具有决定意义,法院在区分商标侵权与商标共存的时候,对商标不应当对各个部分单独进行比较,因为相关公众实际上不可能单独识别和记忆。

3、显著性标准

需要明确的是,一般而言商标的整体印象是由该商标的显著部分决定的,在认定某一商标对其他商标构成侵权时,必须把握显著性这一最基本辨别方式,例如,如果两种商标的团不同,但颜色搭配相同,在这种情况下,是不能认定这一商标构成侵权的。因为,在多数商标中,外形轮廓是改商标区别于其他商标罪显著的方面,那么即使颜色搭配相同,也不会造成消费者的误认。

以上就是关于商标注册期间,商标申请人进行商标侵权和商标共存做出抉择的判定方式及其区别。相信各位对于商标共存和商标侵权都有了一定的新认识,如果需要解决更过关于商标注册的问题,尽管到麦汇网进行在线客服咨询!


最新资讯 更多
热门标签 更多
热门专题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