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商标的特殊性,现在很多企业申请了商标之后,会通过商标许可的方式来让商标产生价值,而商标被许可人也可以直接使用该商标,借助该商标来为自己的品牌做宣传,许可双方来讲都是十分有利。但是有的企业因为想将商标转让出去,但是之前签订了商标许可合同,如果贸然转让对于被许可方来讲就面临着一定的损失,因此就想提前了解一下商标许可合同在商标转让之后是否继续有效?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
商标许可合同在商标转让之后是否继续有效?
对此,尽管在一些相关案例中,商标的受让方向法院起诉主张对转让人与他人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无效。
但是,根据《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若干解释》第20条规定:“注册商标的转让不影响转让前已经生效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效力,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有约定的除外。”
这一条规定肯定了注册商标转让前合法订立的使用许可合同的效力,不能因为商标专用权人的变更而否定其效力,应当依照合同的约定继续履行。但是,如果原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对此另有约定的,依照该约定执行,比如原来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约定商标转让,则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则终止等内容的,应当按照约定处理。
由此看来,在签订商标转让协议时,麦汇网建议转、受双方都应该明确理清商标之前是否存在被许可使用以及许可使用是否到期等相关事由 ,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商标转让注意事项:1、建议把类似及不同种别的商标,及商品名称一并注册。2、假如转让申请不通过,不符合划定。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书面通知申请人再次补正。3、申请核准后,商标局会邮寄转让证实给受让人,并刊登公告,证实题名日期,受让人自当日起可以享用商标专用权。4、如商标未通过,商标局会书面通知申请人。5、申请书需按照商标注册证核定的分类填写。
综上所述,虽然商标许可合同在转让之后仍然有效,但是毕竟涉及到商标注册人的变更,因此需要大家在转让之前将这些情况说明,将许可合同处理好,才能够避免后续因为许可合同而产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