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成功后哪些操作容易丧失商标专用权?

发布时间:2019-04-08 浏览量:129801

商标注册量每天都很大,申请周期也很长,想要获得商标专用权很不容易,商标被核准注册后,申请人虽然获得了专用权,但是商标专用权也容易丧失。下面麦汇网就来为您盘点商标注册成功后哪些操作容易丧失商标专用权

商标注册成功后哪些操作容易丧失商标专用权?

修改商标注册信息

申请人改变商标注册信息后需及时备案。商标局核准注册商标时,注册人名义、注册人地址等注册信息亦得以确认;若申请人因某些客观因素,必须改变商标注册信息,申请人需要及时的向商标申请备案,申请更改其注册信息,否则商标局将剥夺申请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撤销其注册商标。尽早提出商标异议

为了防止自己商标的显著性被稀释,申请商标注册人不能光靠商标局的审查员。如果发现他人申请类似的商标,应当及时提出异议申请。商标公告以后,异议期只有短短三个月时间,在此期间,有任何异议都可以提出,否则过时不候。

不能连续三年不使用

申请人不能连续三年不使用此注册商标。申请人获得了注册商标专用权之后,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此商标,将造成商标资源的严重浪费,而我国商标资源又颇为稀缺;因此《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商标续展

申请人在商标专用权期满时需及时续展。一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有限期仅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因此申请人必须在专用权期满前十二个月,或者后六个月向商标局申请续展,并提交相应的续展材料;若申请人在专用权期满时没有及时办理续展,商标局可依法撤销此注册商标。

以上就是商标注册后容易丧失商标专用权的操作了,更多商标注册尽在麦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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