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法:关于宽展期注册商标有什么规定?

发布时间:2019-03-25 浏览量:132207

宽展期注册商标的称呼中,宽展期就是所谓的对注册商标有效期限届满前一定的期间里没有能够提出续展注册申请的,法律给予的允许商标权人自注册商标有效期限届满后进行续展注册申请的一定期间。中国商标法所规定的宽展期是六个月,自注册商标有效期届满后起算。因此关于注册商标的宽展期,商标法中有哪些规定和要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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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展期内的商标权的效力问题

其中宽展期内进行注册商标专用权处于效力待定状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如果注册人在宽展期内提出续展申请,并且该徐战胜很轻被商标局核准,该商标注册继续有效,注册人再次享有十年的商标专用权。另一种情况是如果注册人在宽展期内没有提出续展申请或是其续展申请没有被批准的话,这样该注册商标在有效期届满的时候,会丧失注册商标的专用权。宽展期内进行注册商标的效力关键在于注册人是否在宽展期内提出续展申请并被核准。

注册商标有效期和宽展期之间的关系

在《商标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是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第四十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在中国获得保护的国际注册商标,有效期自国际注册日或者后期指定日起算。在有效期届满前,注册人可以向国际局申请续展,在有效期内未申请续展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商标局收到国际局的续展通知后,依法进行审查。国际局通知未续展的,注销该国际注册商标。

以上就是关于《商标法实施条例》和《商标法》中,对于商标宽展申请商标注册人的相关规定,如果对于《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还有其他不了解的,欢迎到麦汇网进行继续咨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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