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商标公告异议期限相关的规定有哪些?

发布时间:2019-02-22 浏览量:135932

面对商标异议,许多企业都会不知所措,但企业们需要知道,商标异议期是注册商标所有步骤中,都不能缺少的一个重要环节。企业加盟在商标局提出的注册商标,只有通过了这个环节后,才会被赋予商标权,正式得到法律的保护。而企业们要顺利渡过这个阶段,就应当提前了解到与商标公告异议期限的相关规定。


与商标公告异议期限相关的规定有哪些?


通过麦汇网小编的整理,这些规定至少包括了以下这些方面:


1、异议人提出商标异议时,应当有明确的请求与事实依据,并能提供证据支撑。提交的证据应当在申请数种著名,并在提交异议申请后的三个月内商家,邮件方式或直接提交均可;


2、异议只能在异议期内对商标局注册期内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


3、异议期限最后一日为假期的,则可以延长至下个工作日;


4、商标异议需缴纳异议规费,异议人应当将留存的汇款单复印件与异议申请书交至商标局。无汇款单复印件的异议人,商标局会下发《缴费通知》要求异议人按照规范缴费,并将汇款单与《缴费通知书》一并邮寄回去商标局,本次在银行缴纳汇款异议规费才算结束;


5、对符合异议条件的申请,商标局经过审查后,会下发《受理通知书》。假使异议人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提出的商标异议申请,这时的《受理通知书》,就会下发给商标代理机构,再由代理机构转交给异议人;


6、异议答辩时间为三十天,收到答辩通知书时开始计;


7、在异议人提交注册商标申请异议日期的规定上,假使异议人是直接提交的,则以当日提交之日为准,假使是邮寄形式提交的,则以邮寄之日为准,假使邮寄日期不明确,商标局就会以受到邮寄实际之日为准。


8、假使商标异议人或被异议人地址变更,商标局下发有关异议通知而被退回的,商标局将会在每月21号在官网上刊登送达公告,假使公告时间满足一个月,该文件则被视为已送达;


合理的运用商标异议不仅可以使企业防止他人抢注自己的商标,还可以很好的维护自己的商标不被侵权。特别是在注册过程中,及时应对他人的商标异议,对企业而言也是一种维护商标权的方式。更多有关商标怎么查询才可以提高通过率的问题,请咨询麦汇网客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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