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类家用电器商标转让和商标许可有哪些区别?

发布时间:2019-01-21 浏览量:142228

  总所周知,现在的家用电器有很多种,比较常见的就是冰箱、微波炉、电饭煲等等,这些家用电器有很多来自同一个生厂厂家,也有很多不是同一个生厂厂家,为了区分他们之间的区别,每个家用电器生产厂家都有自己的商标。这些家用电器的商标都是通过商标注册获得商标权,但是其实大家还可以通过商标转让来获得商标权。说到商标转让,很多人把它和商标许可混为一谈,但其实这两者之间还是有很大的区别,那么第11类家用电器商标转让和商标许可有哪些区别?我们接下来一起来看看。

第11类家用电器商标转让和商标许可有哪些区别

  第11类家用电器商标转让和商标许可有哪些区别?

  首先家用电器商标转让和家用电器商标许可的定义不同。

  商标转让是指家用电器的商标注册人在商标的有效期限内,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将自己的商标权通过合同转让、继受转让的形式转让给另一方,转移的是商标的所有权,商标转让人将不再享有对该商标处置的权利。

  商标许可则是指商标合法持有人通过向国家商标局备案允许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行为。商标合法持有人通过向国家商标局备案允许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行为称为商标使用许可。

  其次家用电器商标转让和家用电器商标许可之间的优劣势不同。

  商标转让的优势就在于商标的可靠性和安全性更高,企业通过转让的方式获得商标权可以避免后续很多细节问题而造成纠纷。但是这种方式的劣势就在于,相比商标许可时间会长一些,转让的费用也会更高一些。

  商标许可的优势就在于一次性支付的许可金额费用比较少,在签订许可合同之后就可以直接使用许可的商标,对于继续马上使用商标的企业来讲,这也是一种不错的选择。但是商标许可的劣势就在于面临的风险较大,会出现一标多人使用的情况,很有可能造成同行业的恶性竞争,给企业带来不必要损失。

  综上所述,其实不管大家选择商标转让通过还是商标许可,都需要结合自身情况,毕竟商标转让和商标许可各有利弊,但不管大家选择那种方式,麦汇网都可以为您代劳,如果大家选择商标转让,我们拥有海量的商标资源,可任意供您挑选,即使选择商标商标许可,我们也有万千的合作对象,可确保大家都能够获得商标的使用权,如有这方面的需要,欢迎大家随时前来麦汇网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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