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将商标法对于商标变更有哪些明文规定呢?

发布时间:2021-06-03 浏览量:7195

所有商标均根据商标法使用,无论是商标注册还是商标变更,商标法都有明确的规定,那么下面,红将商标法对于商标变更有哪些明文规定呢?

红将

1、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它注册事项的,应当向国家商标局提交变更申请书。”

“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或者地址的,商标注册人必须将其全部注册商标一并变更;未一并变更的,视为放弃变更申请,商标局书面通知商标申请人。”

2、另据《商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使用注册商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

(一)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

(二)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

(三)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

(四)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

商标变更需要的资料:

1、商标变更申请人签字或盖章的商标代理委托书;

2、商标变更申请人签字或盖章的商标变更申请书;

3、工商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原件或盖鲜章的复印件(变更注册人名义)、营业执照复印件(变更地址);

4、商标注册证复印件或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商标变更的时间长短还取决于信息的获取长短,因此,商标注册人在办理相关业务时,在选择代理公司办理时,一定要检查该公司是否具有国家认可的资质。如用户自行办理,还应咨询相关代理公司,以免浪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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