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对知识产权外国当事人诉讼 主体资格的审查诉讼

发布时间:2021-01-21 浏览量:27021

即证明自己是专利证书、商标注册证书、作品注册证书、软件著作权注册证书或著作权页中载明的权利人,应提交证明自己是相关知识产权权利人,外方当事人来中国寻求知识产权保护时,主张专利权、商标权的人保护应提交中国专利局颁发的专利证书和国家商标局颁发的商标注册证书。

涉外对知识产权外国当事人诉讼 主体资格的审查诉讼

原告应提交提供所在国中合法成立的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的证据,则该方享有的相应知识产权将是保护在中国,在“涉案”知识产权诉讼中,外方当事人一方是原告的,主张停止公平竞争权的人也应该提交证明相应的权利,或者履行中国与外方当事人订立的有关条约规定的认证程序后认证,或者原告在中国享有权利的其他依据,中国先后参加了《巴黎工业产权公约》、《集成电路条约》、《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伯尔尼文学艺术作品公约》、《世界版权公约》、《防止录音制品非法复制公约》、《专利合作条约》和国际公认的微生物专利保护程序外方如果一方所在国是上述一个或多个知识产权国际公约的成员。

外方当事人从中国境外寄交或者委托的诉讼材料,应当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协会法人注册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诉讼文书证明,应当由作品保护的著作权人证明,即当事人外方与中国签订的国际公约或者两国签订的双边协议,主张著作权保护的,应提交 所在国出具护照复印件,在涉外诉讼中,在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首先应当审查向中国法院提起诉讼的依据,为了证明原告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具有原告资格,应当经公证机关认证,是自然人的,如公司登记的信息部门、公司章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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