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沙】关于商标转让申请常见误区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1-10-19 浏览量:242 作者:商标转让申请常见误区

各种类型的企业想要得到法律保护的话,办理商标申请或者是转让是非常有必要,但是现在直接申请的话,无论长时间还是申请的通过纪律方面对于企业来说固定性并不大,所以会直接选择转让。那么【花沙】关于商标转让申请常见误区有哪些?麦汇网小编和大家来分享了解一下。

商标转让申请常见误区

【花沙】关于商标转让申请常见误区有哪些

审查商标转让合同效力:

商标转让合同效力审查主要是审查合同是否有无效或可撤销情形,被转让的商标是否为被人民法院冻结的商标以及办理了质押登记的商标:

1、审查合同中是否存在中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2、审查被转让的商标是否为被人民法院冻结的商标以及办理了质押登记的商标。在冻结期和质押期内,未经人民法院和质权人的同意,该商标不得转让。否则,该商标转让合同无效。

本内容是麦汇网小编和大家分享关于【花沙】关于商标转让申请常见误区有哪些的介绍,商标转让申请常见的误区存在确实是有很多的,但是为了避免这些误区对企业产生发展方面的影响,所以在办理转让的时候,尽量选择专业代办机构来进行相关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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