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商标评审如果委员会决定无效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1-01-18 浏览量:27804

商标 评审 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9个月内作出维持登记商标或宣布登记商标无效的裁定,1\.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使商标无效的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和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布登记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布登记商标无效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商标评审委员会日内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作出决定,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应书面通知当事人。

不服商标评审如果委员会决定无效怎么办

可以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当商标局决定宣布登记商标无效时,拒绝接受商标评审委员会的无效决定,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审判程序当事人中的商标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根据我国有关规定,可以延长三个月,以上知识是边肖对相关问题的回答,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或者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登记的,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登记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该怎么办,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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