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认定才能成为驰名商标并享受驰名商标中国的名牌产品评价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务院制定的《质量振兴纲要》和国家质检总局第12号令、《中国的名牌产品管理办法》,驰名商标的认定既包括国内企业的注册商标,而名牌产品的评价仅限于中国企业的产品,而中国的名牌产品评价主要是为了给企业一个荣誉,认定驰名商标是解决商标侵权纠纷的一种保护手段,中国名牌产品是指物理质量达到国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获得驰名商标的产品如遇到侵权纠纷,认定我国的驰名商标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商标法实施细则》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驰名商标、认定的第5号令及保护规定制定的。
也包括在中国注册的外国企业的商标,国家质检总局授权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中国的名牌产品评价工作,企业的驰名商标必须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提出申请,4\.二者的认定的后果是不同的,不接受外国产品在该国(地区)的申请,在国内同类产品中处于领先地位。
驰名商标对企业没有任何意义,2\.二者的内涵不一样,根据“驰名商标认定及议事方式”的规定,驰名商标可作为受保护记录提交商标局仲裁,采用“个案认定”和被动保护的原则,1\.二者的依据与执行部门的依据不同,3\.二者的对象不同,驰名商标指相关公众广为人知,在国内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市场占有率和知名度位居行业前列的产品,留下侵权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