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无效宣告怎么办?朗科科技专利被提无效宣告请求

发布时间:2020-10-26 浏览量:40592

10月13日,朗科科技发布公告称,10月12日,公司专利“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快闪电子式外存储方法及其装置”(专利号为ZL99117225.6,以下简称“99 专利)被百望金赋以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相关规定为由,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经形式审查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审查指南的有关规定准予受理。

麦汇网-专利无效宣告

早在1999年,朗科科技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该项专利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02年发布授权公告,并发放发明专利证。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的规定,该项专利的专利权期满终止日为 2019 年 11 月 14 日。

这里的关于朗科科技专利被提无效宣告,和实际的到期自动失效是完全不同的。到期失效的专利,此前20年是受法律保护的,到期自动失效后,该专利就成为一个开放式的技术,该公司不能再继续收取专利费,但是公司的相关产品还可以继续生产。而被宣告无效则意味着该公司自始至终未拥有这项专利,第三方便不需要对此前的侵权行为进行任何赔偿。以此,专利无效宣告又成为此次事件的重要内容,所以专利无效宣告是从哪些方面进行处理的呢?

无效宣告请求可以涉及一项专利权的全部,也可以只涉及其一部分,亦即请求宣告专利部分无效。所谓“部分无效”,是指宣告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一项或者数项(但不是全部)权利要求无效,或者只是缩小其中某一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

专利复审委员会受理无效宣告请求后,依下述程序进行审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1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受理无效宣告请求后,请求人可以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1个月内增加理由或者补充证据。

2专利复审委员会向专利权人转送无效宣告请求的副本和有关文件的副本。

3由专利复审委员会组成合议审查组,一般由3人组成,负责对无效宣告请求正式审查。

4合议审查组在审查过程中,发明和实用新型的专利权人可以修改其权利要求书,但是不得扩大原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5合议审查组在澄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作出审查决定并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若请求宣告专利无效的申请理由成立,宣告该专利权无效;请求宣告专利无效的申请理由部分成立,宣告该专利权部分无效;若专利无效的申请理由不成立,宣告维持专利权继续有效。

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无效宣告请求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和公告。如果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待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生效后,再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

以上就是关于朗科科技专利被提无效宣告请求的时候,关于专利无效宣告的具体处理步骤和流程,相信各位对于专利无效宣告的情况能够有一定的了解和认识,若各位需要处理专利无效宣告,不妨到麦汇进行相关问题咨询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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