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园春”商标维权之路,一波三折,终将胜利!

发布时间:2020-10-22 浏览量:41509

焦作,古称山阳怀州,是河南省地级市,地处中国华中地区、河南西北部、北依太行山,与山西晋城接壤,南临黄河与郑州、洛阳隔河相望,东临新乡,西临济源,是全国知名的“百年煤城”和老工业基地,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和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而作为焦作知识产权代表之一的“沁园春”商标近些年来,也是一次又一次引发大众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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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园本是东汉汉明帝为其爱女沁水公主修建的一处皇家园林,位于焦作市西北部沁河下游一带,后被沁水公主的舅舅窦宪强行霸占,后世文人感怀此事,作词咏之,遂形成知名的“沁园春”词牌。古代词牌据称有870多个,但出处多不可考,而作为与焦作地域文化有关的词牌“沁园春”,则是中国传统文化与焦作区域文化的美好结合体,也是极具焦作特色的文化品牌。2003年,知名文化研究者宋宝塘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注册了“沁园春”第三十五类(文化服务类)商标

拥有“沁园春”第35类商标使用权后,作为焦作地方文化的痴迷者、研究者,宋宝塘依托“沁园春”文化品牌、焦作市沁园春文化有限公司开展了多项文化活动,开发了一系列文化产品,以此提升“沁园春”文化品牌的影响力,积极参与全市文化产业发展。焦作市政府曾在中央电视台一频道投放城市形象宣传片时提出“千古绝唱沁园春”。

然而,“沁园春”第三十五类(文化服务类)商标被注册后的17年间,不断有人以“撤销三年不使用商标”为由,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撤销该商标使用权的申请,但是都是被宋宝塘一次又一次成功维权。

“沁园春”第35类商标频频遭遇”掠夺”令许多人始料未及。而更令人深思的是:在大兴文化产业的当下,我们该如何更好地保护好、利用好类似“沁园春”这样的地方特色文化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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