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标转让合同是不以登记为生效要件的;因此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未经过登记的深圳商标转让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也是会约束着合同双方主体履行合同的。那么今天就跟麦汇网小编一起来看看深圳商标转让合同未登记效力如何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一、深圳商标转让合同未登记效力如何
商标许可使用合同未经登记也是可以生效的。根据法律规定,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但是依法订立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一旦按照约定时间和条件生效,即对合同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是否备案,对合同本身法律效力并无影响。但是,如果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时,明确约定把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经商标局备案作为合同生效的条件,则未备案的合同应当不具有法律效力。其中相关法律规定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确保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二、深圳商标转让流程是怎样
买卖双方签订《深圳商标转让合同/协议》。
商标持有人办理商标公证,一般在3-5个工作日完成,获取《商标申明公证》。
将准备好的材料和公证报送商标局,然后缴纳转让规费(一般是1000元)。
商标局1-2个月左右下发受理书,并开始进行审查。
商标局受理后5-8个月左右刊登公告并向双方下发《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
三、深圳商标转让所需材料有哪些
《转让商标/注册商标申请书》(需双方签字或盖章);
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的深圳商标转让协议或合同;
转让方和受让方的身份证明文件(是法人的应提供执照);
该注册商标证;
公证处的商标申明公证(视商标局要求);
请代理公司操作的需提供经办人的身份原件和复印件;
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看到这里,麦汇网小编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深圳商标转让合同未登记是不会影响合同的效力的,因此还是要按照合同的约定内容来履行好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