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版权登记的费用是多少?

发布时间:2020-09-22 浏览量:47537

我国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是非常重视的,尊重他人的智力劳动成果才能够更积极的发挥创新的作用。版权是著作权体系的一个部分,同属于知识产权。如果版权想要得到相应的法律保护,那么就需要经过规定的申请登记的流程才可以。版权登记是有一定费用的。那么,在南京进行版权登记的费用是多少?接下来就由麦汇网为各位讲讲这个问题!

麦汇网-南京版权登记

一、南京版权登记的费用

1、文字、口述作品

100字以下 100元,101-5000字 150元,5001-10000字 200元,1万以上 300元,系列作品登记第二件起每件100元。

2、音乐作品词曲 300元,曲 200元,系列作品登记第二件起每件100元。

3、戏剧作品 300元, 系列作品登记第二件起每件100元。

4、曲艺作品300元,系列作品登记第二件起每件100元。

5、舞蹈作品300元,系列作品登记第二件起每件100元。

6、杂技作品300元,系列作品登记第二件起每件100元。

7、美术作品300元, 系列作品登记第二件起每件100元。

8、摄影作品300元, 系列作品登记第二件起每件100元。

9、工程设计图、500元, 系列作品登记第二件起每件100元。

10、地图、示意图500元, 系列作品登记第二件起每件100元。

11、模型作品500元,系列作品登记第二件起每件100元。

12、超短片1分钟 200元,1-5分钟 300元,5-10分钟 400元,10-25分钟 800元,25-45分钟 1000元,超过45分钟 2000元。

13、电视剧100元/集,系列作品登记第二件起每件50元。

二、南京版权登记保护期限

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作品的作者是公民的,保护期限至作者死亡之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作品的作者是法人、其他组织的,保护期限到作者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未发表的,不再受《著作权法》保护。

但是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三、南京版权登记到期处理

依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的保护期限到期的,相应的著作权的权利就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条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第二十一条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以上就是麦汇网为各位讲解的有关南京版权登记的费用和期限介绍,相信各位对于版权登记需要注意和了解的事项,可以有一定的认识,若各位还想要了解更多有关南京版权登记的费用问题,欢迎到麦汇网进行相关问题咨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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