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标的专用权该怎么保护?

发布时间:2020-08-10 浏览量:52931

不少的企业或者个人,在注册商标中认为只要取得专用权之后就高枕无忧了,但事实却不是这样。商标的一个基本作用就是让消费者把一个企业的产品与另一个企业的同类型产品区别开来。商标的这种能力越强,就意味着商标的显著性越强。若是在取得商标专用权之后,不做好后期的使用、管理、保护,你的商标可能还会被无效掉的,所以日常使用商标的同时,也要注意保护好商标,才能更加持久的维持深圳商标专用权。

深圳商标

深圳商标的专用权该怎么保护呢

一.保护性注册

也称作防御性注册,就是自己的商标在其他类别进行注册保护,防止他人抢注。比如,2008年奥运会在北京举办,当时北京奥委会将“2008 北京奥运”等商标进行了全类别注册。近年来,我们本地也有部分企业,随着企业规模越来越大,也开始对自己的商标进行多个类别的注册保护。

二.加强商标管理

企业在深圳商标注册后,一定要建立规范的商标管理制度,实行专人负责,具体办理商标注册、变更、继展等事宜。

1、要定期上网查询,看是否有其它企业在相关类别申请注册与企业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及时提出异议。

2、及时办理商标事宜。我们某县有一家企业,由于管理上的疏忽,未及时申请继展,导致商标逾期,就失效了,损失较大。

三.规范商标的使用

有的企业不太清楚企业LOGO与商标之间的关系,在广告宣传或者产品包装上将LOGO与商标一起使用,这样就弱化了注册商标,不能更好的突出企业的商标品牌。更有甚者,将LOGO与商标组合使用,并标记“®”,这就更不可取,因为这种自行改变了注册商标人行为,违反了《商标法》的规定。

四.加大打击商标侵权力度

什么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2、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4、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5、未经深圳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6、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7、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打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可以分别采取以下方式解决:由当事人协商解决;请求市场监管部门处理;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三种方法各有利弊。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主要是为愿意自行协商解决的当事人提供了一种合法途径,可以起到减少诉争、提高处理纠纷效率的目的。对于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侵权人所在地或者侵权行为地的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处理。这种途径查处快,时间短,成本低,处罚力度较大,但是企业不能得到民事赔偿。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审理周期较长,成本较高,企业一般也能得到民事赔偿。企业可以成立专门的打假队伍或者由法务部门负责处理打击商标侵权事宜,切实保护好商标专用权。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深圳商标的保护是一个长期的战略,不是一蹴而就的。只要企业制定好商标品牌战略,全方位、立体式的保护好企业商标品牌,就一定能实现品牌升值、企业发展。所以企业个人不要以为获得了商标专用权就可以放心了,后期全方面的使用保护也十分重要,切忌使用的各种证据也有必要留存,以免遇到官司后证据不足而导致商标被无效。以上就是深圳商标专用权保护的几个误区的相关内容,想要了解更多内容,欢迎联系麦汇网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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