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杭州洗衣粉商标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0-06-11 浏览量:62042

杭州商标买卖过程中,需要签订安全的商标转让协议,所以在决定买卖杭州洗衣粉商标合同签订之前,需要注意的事项还是非常多的,比如洗衣粉商标买家需要准备的资料和相关注意事项,以及洗衣粉商标卖家应该注意的问题等等,这些都是每个商家在决定通过买卖杭州洗衣粉商标之前,需要注意到的。下面就由麦汇网为各位讲讲买卖杭州洗衣粉商标合同中,双方商家应该注意什么呢?

麦汇网-买卖杭州洗衣粉商标

一、过户方应注意

1、明确受让方限于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企业、以及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未依法获准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作为商标权的受让方是受限的。

2、洗衣粉商标买卖费应尽量约定为分期支付,如合同签订时支付部分费用,剩余部分则于洗衣粉商标买卖核准公告后支付。应避免约定为一次性于洗衣粉商标买卖核准公告后支付。

二、受让方应注意

1、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过户方对于被过户的商标合法享有商标专用权,且该商标专用权是有效的。商标注册证应作为合同附件。需要提醒的是,受让方不能仅凭过户方提供的商标注册证,还必须调查过户方是否为商标注册人。另外,应了解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是否与过户方营业执照上的名称和地址一致,若过户方营业执照上的名称和地址,与被过户商标注册证上的名称和地址不符合的,商标局将驳回过户申请。

2、为了防止出现在同一类商品或服务上存在不同生产者或服务者使用相同商标的混乱现象和消费者的误认。应明确约定商标权人过户其注册商标时,应当连同其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注册的其他相同或者近似商标一起过户给同一受让人。

3、根据现行法规,发生在后的洗衣粉商标买卖不能影响在先的使用许可的效力。被许可人在许可有效期内仍可以继续使用该商标,从而对过户商标的受让方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商标权使用许可状态应明确约定清楚。

三、过户方和受让方都应注意

1、根据中国《商标法》第39条第2款规定,“过户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由于自合同签订后至核准公告之日,受让方并未取得商标专用权,这段期间双方的权利义务应明确约定。

2、应明确办理过户注册商标手续时,过户方和受让方应当共同向商标局提交过户注册商标申请书。

总的来说,买卖杭州洗衣粉商标双方在签订和履行洗衣粉商标买卖合同时,对被过户的商标要有充分的认识了解,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从而限制规避法律风险。如果各位对于买卖杭州洗衣粉商标过程中会存在企业的有关买卖商标的其他注意事项的话,不妨到麦汇网进行在线咨询有关买卖杭州洗衣粉商标的注意事项等问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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