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法之如何防止商标被恶意抢注的5点建议!

发布时间:2020-06-09 浏览量:62171

商标法之如何防止商标被恶意抢注的5点建议!如今商标恶意注册行为已经比比皆是,甚至都出现了抢注商标的这种行业,这种行为不仅违背了诚实信用的原则,也严重损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属于不正当的商标注册行为。那么商标被恶意抢注的处理办法有哪些?下面麦汇网今天就来整理整理商标恶意抢注相关内容,对此感兴趣的朋友不妨进来详细的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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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注册的申请人故意将与他人享有一定权利的文字或图形(包括近似的文字或图形),作为自己的商标申请注册,企图坐享他人知名商标、名称等带来的市场利益。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必须从完善商标立法方面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坚决制上和打击商标恶意注册行为。如何防止恶意抢注提下面有5点建议: 

1、商标注册应在实行申请在先原则的同时,赋予商标使用在先人一定时间的优先申请注册权。确立申请在先的商标注册原则,是为了督促经营者尽快申请商标注册,同时,也便于商标管理。但是,仅仅只强调申请在先,而不考虑申请者对申请注册商标的实际使用情况,容易为商标恶意注册行为留下“合法”通道。 

2、建议在《商标法》中明确规定商标注册与商标使用相一致的原则,并要求注册商标的转让应以转让人实际在先使用其注册商标为前提。为有效制止以商标注册为手段,以倒手转让牟取暴利为目的的恶意注册行为,有必要将注册与使用一致原则确立为商标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并通过商标局对注册商标转让的审查和核准程序,防止恶意注册人通过转让牟利的企图得逞。 

3、将诚实信用原则作为《商标法》的基本原则予以明确。实践表明,任何商标恶意注册行为,无一不是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欺诈行为。将诚实信用原则确立为商标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将为商标管理部门防范和制裁无法列举出的商标恶意注册行为提供直接的商标法律依据。 

4、明确规定“公众熟知”商标的范围和认定标准,《商标法实施细则》第25条规定,将他人已为公众熟知的商标进行注册的行为,属于不正当商标注册行为。

5、赋予商标局在审查注册申请阶段和核准商标转让阶段,主动驳回商标恶意注册或者商标转让申请的职权。商标局是全国商标注册主管机关,只要商标局对商标注册申请依法进行严格的审查(包括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般不难判定恶意的商标注册行为。

现实生活中因为有的商标被恶意抢注注册为,只有在有关单位或个人提出撤销申请后,才能依法通过撤销于以制止;还有的商标恶意注册行为,只有当商标局在核准注册商标的转让时,通过了解转让人不使用注册商标而倒手转让的具体情况,才可能发现商标转让人的注册恶意。以上就是麦汇网整理商标被恶意抢注相关的内容,如果您对此还有其他不解的地方,欢迎到麦汇网上查询更多相关资讯,或者直接与在线业务客服联系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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