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笔商标买卖过程中的注意事项有什么?

发布时间:2020-05-25 浏览量:64674

铅笔商标在第十六类纸品、办公用品、文具教具。1614组笔:160031铅笔、C160086活动铅笔、铅笔帽、彩色铅笔、160105铅笔芯、机械铅笔、160114自动铅笔、艺术家用铅笔;1610组办公装订、切削用具:C160068铅笔刀、电动削铅笔器、削铅笔机、160293削铅笔器(电或非电)、160017削铅笔机(电或非电);1611组办公文具(不包括笔,墨,印,胶水):铅笔握笔器。因此,在商家想要买卖铅笔商标,那么一定要区分铅笔商标是在第十六类商标中的。下面就由麦汇网为各位讲讲铅笔商标买卖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吧!

麦汇网-铅笔商标买卖

一、转让方需注意事项

1、 明确受让方限于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与外国人或是外国企业。未依法获准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作为商标权的受让方是受限的。

2、铅笔商标买卖费用应该尽量约定为分期的支付,比如合同签订的时候支付那部分费用,剩余部分就是铅笔商标买卖核准公告后的支付。应该避免约定为一次性于铅笔商标买卖核准公告以后来支付。

二、受让方需注意事项

1、 应该在合同里明确约定转让方对于被转让的商标合法享有商标专用权力,并且该商标专用权是有效的。商标注册证应是作为合同附件。需要提醒的就是,受让方不能仅凭转让方提供的商标注册证,还要必须调查转让方能否为商标注册人。另外就是,该了解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能否和转让方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与地址一致,若转让方营业执照上的名称和地址,与被转让商标注册证上的名称和地址不符合了话,商标局就会驳回转让的申请。

2、为了防止出现同一类商品或是服务上存在不同生产者或是服务者使用相同商标的混乱现象与消费者的误认。应该明确约定商标权人转让其注册商标的同时,应该连同其在同一种或是类似商品或服务上注册的其他相同或者近似商标一起转让给同一受让人。

3、根据现行的法规,发生在后的铅笔商标买卖是不能够影响在先的使用许可的效力。被许可人在许可有效期内仍可以继续使用该商标,从而会对转让商标的受让方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就是,商标权使用许可状态该明确的约定清楚。

4、转让方要确保在转让期间,不在这个商标的注册有效地域以内经营带有相同或是相似商标的商品,也不得从事其他和该商品的产品、销售相竞争的活动。

以上便是关于铅笔商标买卖过程中,需要买卖双方注意事项的介绍,各位对于铅笔商标买卖能够有一定的认识和了解,如果各位对于铅笔商标买卖有疑问的话,那么就到麦汇网进行在线咨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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